关于进一步落实对外合作协议的通知
来源:发展规划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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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5-06-04 11:19:18
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对外合作管理,强化协议执行实效,避免“重签订、轻落实”现象,根据《陕西中医药大学对外合作工作管理办法》及学校第十五次党委会相关要求,现就加强协议落实及成效推进工作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落实主体责任,明确任务分工。
请各单位按照“谁签约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履行协议落实主体责任。协议牵头部门(学院)作为第一责任单位,需指定专人负责协议推进工作。每份协议签署后,请牵头部门及时制定《合作协议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1),明确具体合作事项、预期目标、时间节点、责任人员等,报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备案。
二、完善工作机制,强化过程管理。
1.为保障协议内容有效落实,请各单位建立“清单化推进、常态化跟踪、阶段性总结”的工作机制。具体要求如下:
2.请于每年6月30日前提交《合作协议年中进展报告》,重点说明阶段性成果、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。
3.请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《合作协议年度总结报告》,全面评估协议执行成效,提出下年度推进方案。
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将统筹建立全校对外合作台账,定期汇总各单位协议执行情况,并向校领导专题汇报。
材料报送邮箱:fgc@sntcm.edu.cn
联系人:孟璠 联系电话:029-38183463
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
2025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