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来源:发展规划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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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4-09-27 11:45:15
各单位:
为了保障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,确保统计数据质量,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,根据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《做好2024 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信办[2024]20号)要求,现对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,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 校长
副组长: 分管发展规划的 副校级领导
成 员: 党委校长办公室、学生工作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学科建设办公室、科技处、发展规划处、国际合作 交流处、计划财务处、后勤保障处、基建处、国资处、体育部、图书馆、国际教育学院 、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
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,发展规划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二、工作职责
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:领导、组织、部署学校教育统计工作,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组织开展上级部门要求的教育 综合 统计工作;负责审核统计数据,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;加强统计分析,实施办学条件、教育质量监测,服务学校决策。
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:根据学校及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,负责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,做好领导小组、各部门、各院(系)及各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及教育统计数据的汇总、审查和上报工作。